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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2年5月26日至6月2日在四川省绵阳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男子团体赛;
(二)女子团体赛;
(三)混合团体赛;
(四)男子双人赛;
(五)女子双人赛;
(六)混合双人赛;
(七)男子个人赛;
(八)女子个人赛;
三、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业体协。
四、参加办法:
(一)2002年全国桥牌协会锦标赛为本次运动会桥牌项目预赛。男、女各取15队。
(二)四川绵阳市可单独组队,直接报名参加本次运动会。
(三)男、女团体赛均有队进入本次运动会的单位,可报一个队参加混合团体赛及混合双人赛,运动员不得跨单位组对。只有男子或女子队进入本次运动会的单位可与另1个单位联合组1个队参加混合团体赛及混合双人赛,运动员只能与此1个单位组对。
(四)男、女双人赛只有报名参加本次运动会团体赛的运动员可以报名参加,运动员不得跨队组对。
(五)个人赛参赛资格为各单位各组别可报1名运动员参赛,未取得参加本次运动会桥牌团体赛资格的单位也可报名参赛。
(六)团体赛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4-6人。其中混合团体赛,男运动员和女运动员各2-3人。
(七)参加2002年全国桥牌协会锦标赛的运动员只能代表参加该赛时的参赛单位报名参加本次运动会,其他运动员只能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或本人单位所属行业体协报名参加本次运动会。
五、竞赛办法:
(一)各项比赛竞赛办法:
1、男子团体赛: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每场12副牌。以VP积分排列名次。各组取前4名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淘汰赛及附加赛。第一阶段各组第1名的队有权在另一组第2至4名的队中选择对手进行1/4决赛。1/4决赛32副牌,1/2决赛及决赛各48副牌。3、4名附加赛32副牌。
2、女子团体赛:与男子团体赛相同。
3、混合团体赛: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瑞士制。比赛进行6轮,每轮8副牌。以VP积分排列名次。取前8名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淘汰赛及附加赛。第一阶段前3名的队可依次在第5至8名的队中选择对手进行1/4决赛。1/4决赛及1/2决赛各24副牌,决赛及3、4名附加赛32副牌。
4、男子双人赛:瑞士制。比赛进行9场,每场10副牌。
5、女子双人赛:瑞士制。比赛进行8场,每场10副牌。
6、混合双人赛: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比赛进行2场,每场24副牌。取前24名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比赛进行2场,第一场22副牌,第二场24副牌。
7、男子个人赛:具体办法视报名情况定。
8、女子个人赛:与男子个人赛相同。
(二)采用中国桥牌协会1999年审定的《中国桥牌竞赛规则》。
(三)参加团体赛和双人赛的运动员必须带约定卡一式三份,一份于报到时交竞赛组,另两份于比赛时带至赛桌。
(四)个人赛采用中国桥牌协会指定的体系。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按照第二届全国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二)各项比赛均授予中国桥牌协会大师分。
(三)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办法由各竞赛委员会按照组委会的统一要求来制定。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按照第二届全国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二)报到:
2002年5月23日可以报到,6月3日离会。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八、裁判员、仲裁:
仲裁委员、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约14人由国家体育总局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补充(约17人)。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其它:
(一)各参赛代表队在赛区的食宿、交通费组按组委会统一标准自理。
(二)本次比赛将进行兴奋剂检查,具体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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