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奥林匹克赛,公开队式赛第12轮,南非队(南北)对意大利队(东西)
第9副 东西有局
北开叫
S 4
H 87652
D AQ872
C 72
S
83
S
KQJ10972
H
AKQ93
H J4
D
1063
D
54
C
A86
C 94
S A65
H 10
D KJ9
C
KQJ1053
叫牌过程:
W
N
E
S
Duboin
Eber
Bocchi Sapire
Pass
3S
3NT
4S
Pass
Pass 5C
DBL All
Pass
结果:NS获得11墩,5C加倍正好打成,NS+550。
裁判了解的事实经过:北家在4S后想了一会后pass,东召请裁判以确定这个事实。东西认为这种叫牌节奏中的变化致使南家很容易叫出5C来。
裁判员判罚:由于的确有非法信息存在,而且南家在4S后Pass是一个合乎逻辑的选择,因而根据规则第73条F1款,分数调整为东打4S宕1,南北+100。
赛后南北提出申诉,所有队员都出席了申诉会。
牌手的意见:
南家承认叫牌过程中有迟疑发生,但是他认为5C是很机械化的叫品,毕竟另一桌的叫牌是完全一样的。Pass或者加倍都是很差的选择。
东家同意由他召请裁判这种方式是错误的(注:通常长考后都是由幕另一侧的牌手召请裁判,因为幕同侧召请裁判本身就是在传递非法信息),正常情况下在这种时候他是不会叫裁判的,不过现在这个停顿实在是很长。
仲裁意见:
鉴于叫牌过程进展得很快,北家的确面临很大的难题。
牌桌上存在明显的节奏变化,这个事实很清楚,但是5C这个叫品是基于南家所持的牌叫出的,而不是同伴的迟疑。
南家可以认为北的黑桃很短并且有几张C,很可能是个孪生局,因此5C极有可能是个便宜的牺牲叫甚至能打成。
仲裁委员会的观点是,南家除了叫5C以外没有任何其它合乎逻辑的选择。
恢复原来的结果,南北+550,申诉费退回。
仲裁委员会成员:John
Wignall(主席,新西兰),Herman
De Wael(记录员,比利时),Richard
Colker(美国),Grattan
Endicott(英格兰),Nissan
Rand(以色列)。